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蛤~臨檢通知單?!

我被檢舉了嗎?

新車買來就這樣沒改裝呀?

一定要回監理站驗車嗎?

 

親愛的車主莫慌莫急莫害怕,豐原監理站來報您知!

 

當監理機關接獲檢舉案件經查屬實,即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5條第3項規定寄發臨檢通知單,民眾收到通知單可先查看被檢舉項目為何,待整修完畢後,備妥通知單載明之相關證件至就近監理所(站)辦理臨時檢驗(此項臨時檢驗不開放代檢廠檢驗)

為維護交通安全及提供車主自我檢視,該站特別彙整檢舉違規改裝前三名如下:

 

汽車部分:

No.1後方反光片改裝燈光。

No.2:加裝或改裝其他燈光,如加裝LED燈條、菊花燈及燈色不符等。

No.3:加裝反光號牌邊框。

 

機車部分:

No.1:加裝或改裝其他燈光,如加裝煞車閃爍器、LED燈條及燈色不符等。

No.2:無排氣管防燙裝置、擋泥板及後視鏡。

No.3:號牌不易辨識,如翹牌、掉漆等。

 

 

該站代理站長曾進忠呼籲,車輛屬高度國際化產品,為利用路人立即辨識車輛燈光,對於燈具數量、安裝位置及照射角度等均有相關規範。任意改裝燈光,對其他駕駛人恐造成視覺影響,而導致事故發生;錯誤的改裝,也相對影響車輛電系安全,如造成火燒車意外更是得不償失。提醒您,保護自己也守護他人,交通安全共同來維護!

反光片改裝燈光.jpg

無後視鏡擋泥板防燙蓋.jpg

資料圖片來源: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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